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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,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: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文件《关于印发<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计划>的通知》(软考办函[2007]6号),有关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报名 (一)“网上报名”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:2007年7月23日上午9时起,9月14日下午17时止。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“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dkszx.com.cn)进入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:经网上填表(简体字)、照片上传(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,照片小于50K,所传照片须与“报名确认”提交的照片一致)等步骤完成“网上报名”。 (二)“报名确认”时间 全省“报名确认”的截止时间:2007年9月14日。 省计算中心协助做好省直的考场设置及考试实施等工作。 1、 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9月6日至9月14日(含周六、日)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为受理考生的“报名确认”时间。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“报考材料”到省直报名受理点进行“报名确认”,完成报名手续。地址: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(纪念堂西侧,地铁D2出口),电话:020-83549674、37605711。 2、各市受理“报名确认”的时间、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,但必须于9月1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。 3、各市要在9月2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、数据库及试卷订单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,并于9月24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。 (三)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。 二、 11月3日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、考试时间(见附表) 三、考试方式、考场设置 (一)考试方式 1、 “基础知识”、“综合知识”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;“应用技术”、“论文”和“案例分析” 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,在答题纸上作答。 2、 考生应考时,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。 (二)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。具体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。 四、其他 (一)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-20天内自行登陆“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dkszx.com.cn)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。 (二) 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[2001]237号)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,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另文通知。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,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国库。 |